西藏自治区中国西南边疆藏族主要聚居区。简称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北连青海和新疆,东南与云南毗连,西和南分别与克会米尔、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缅甸等国家和地区接壤,东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相邻。介于北纬26°52'~36°32',东经78°24'~99°06',南北最大宽约1000公里,东西长约1900公里。面积122多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陆地面积的1/8,仅次于新疆,居第二位。人口236万,其中藏族人口约占自治区人口的95.5%。其他民族还有门巴族、珞巴族、汉族、回族等。辖6地区,1地级市,1县级市,76县。自治区首府拉萨市。
自然概况 西藏位于海拔4000米的青藏高原上,境内分布有东西向、南北向两组高大山脉,山势雄伟壮观,素有“地球第三极”之称。近东西向山脉从南向北依次为喜马拉雅山,平均海拔6000米以上,其中珠穆朗玛峰海拔8848.13米,是世界第一高峰;冈底斯山,平均海拔5500~6000米,主峰冈仁波齐峰海拔6656米,有“圣山”之称;冈底斯山向东延伸部分为念青唐古拉山脉,平均海拔4500~5000米,主峰念青唐古拉峰海拔7111米;唐古拉山平均海拔5500~6000米,主峰各拉丹东雪山海拔6621米;昆仑山脉平均海拔6000米。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以北为羌塘高原(藏北高原湖盆区,属内流水系,长400公里的扎加藏布为这一地区最大内流河;以南为藏南高山峡谷区,属外流水系,雅鲁藏布江横贯本区,为亚洲著名大河——恒河上源。唐古拉山、念青唐古拉山由西向东延伸转折形成近南北向的横断山脉,从东向西依次为沙鲁里山、芒康山、他念他翁山、伯舒拉岭。山岭中分别夹持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构成著名的藏东南高山深谷区。
经济概况 西藏由于地理、历史和交通等原因,长期以牧为主,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水平低。近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对外贸易及旅游业的兴起,西藏城乡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经历了一次新的崛起。
喜马拉雅山脉和念青唐古拉山脉似两条巨龙横空出世,由西向东平行伸展,在东部与横断山脉对接,形成群山环绕之势,位于中国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的林芝地区就静卧在这三大山脉的怀抱之中。有人称它是西藏的瑞士,也被称为西藏的江南。
山青水秀的林芝藏语意为“太阳宝座”,它的东面及东北部与云南省、昌都地区相连,北面是那曲,西部和西南部分别与拉萨市、山南地区相邻,南部又与印度、缅甸两国接壤,边境线长达1006.5公里。林芝地区下辖林芝、米林、工布江达、墨脱、波密、察隅、朗县7个县,总面积约11.7万平方公里,人口14万多。
林芝地区地处藏东南雅鲁藏布江下游,平均海拔3000米左右,海拔最低的地方仅仅900米,气候湿润,景色宜人。其主要城镇和景区有尼洋河谷经济区、八一镇、帕隆藏布江景区。其中首府八一镇位于尼洋河畔,是该地区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
林芝的森林原始景观保存完好,高原挺拔的西藏古柏、喜玛拉雅冷杉、植物活化石“树蕨”以及百余种杜鹃等等应有尽有,素有“天然的自然博物馆”、“自然的绿色基因库”之称。其中布裙湖一带还是传说中野人经常出没的地方。
林芝是门巴族、珞巴族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地,他们的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皆保留着浓厚的传统色彩,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情。古老的传说、淳朴的民俗与氏族、村寨的图腾崇拜、宗教神话联系在一起,给这些古老的民族、遥远的居地笼罩上了一层原始而又神秘的色彩。古老的传统文化以及藏传佛教和本地兴起的本教的盛行,使林芝拥有著名的寺院等人文景点,与南迦巴瓦峰、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巴松错以及察隅、波密等独特的自然风光构成了丰富多采的旅游景观
林芝以世界上最深的大峡谷著称于世,并有世界上落差最大的垂直地貌分布,异常丰富的植被及野生动物资源,山高水长,人力难及,原始自然风貌保存完好,是世界仅存的绝少为人类所涉足的净土之一。
西藏地区经济发展
旧西藏经济十分落后,交通闭塞,没有现代工业,只有牧业和少量农业、手工业。自1959年民主改革后,特别是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步伐加快,不仅建立了现代工业、交通通信业,原有的农牧业、商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到1994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41,7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农业总产值约为24.5亿元,是1978年的5倍多,比上年增长4.5%;
畜牧业产值2亿多元,牲畜出栏率为18%。工业总产值5.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2亿元,这些投资集中在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矿业、建材业方面。1994年,西藏自治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
经济政策:
从五十年代初开始,国家就对西藏的经济发展给予了特殊支持,拨给大量财政补贴、专项补助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并调集大批物资进藏。进入八十年代,这种特殊支持的力度逐年增大,中央政府每年拨给西藏自治区财政补贴10亿元,组织国家各部门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对西藏各地区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方面实行对口支援,采取特殊政策发展西藏经济,改善人民生活。40多年里,中央政府给予西藏的财政补贴和用于西藏重点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累计达350多亿元。
1980年以来,国家对西藏农牧民实行了休养生息政策,“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对农牧民免征农牧业税;对生产销售民族必需品的集体、个体工商企业免征工商税。农牧民个人和集体上市出售、交换农牧副业和手工业产品,一律不收税。
今后,国家将继续在财政、税收、投资、价格补贴、外贸、企业改革和农业、农村政策等方面对西藏实行优惠政策。中央政府对西藏的财政补贴,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专项扶持”的政策;税收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政策。西藏的能源、交通、通信以及综合开发等大中型骨干项目和社会民展项目,由国家给以重点支持。对中央政府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在西藏的涨价影响,由国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对西藏外贸实行“放宽政策、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方针。在荒滩、荒坡,种植农作物和植树、种草,实行“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长期不变,允许继承”的政策。
经济发展目标:
现在,西藏自治区正在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1994年7月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并确定了在本世纪最后几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即力争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0%,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70亿元;粮食总产量100万吨;确保电力投产装机容量40万千瓦;实现县县有中学、乡乡有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0%。
为实现这一目标,西藏自治区已进一步明确如下几个重点发展领域:
——大力发展农牧区经济。
在西藏中部农区,以粮食生产为主,同时发展林果、蔬菜业;在半农半牧区,适当加大畜牧业比重,走农牧结合之路,实现
粮食、肉奶自给有余;纯牧区以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林区和边境地区主要发展林产品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搞活边贸和多种经营。加强以水利为主的农田、草场基本建设,增加保灌面积,改造中低产田和改良土壤。坚持以科技兴农,推广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同时扶持一批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的乡镇企业。
——积极发展工业。
调整产业结构,致力于矿产、森林、畜产品三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加工增值,形成支柱产业,并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以增加工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适当超前发展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在建的大中型电站的农村小水电建设,力争再建设几个骨干电站;抓紧乡村公路建设,尽快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发展铁路和航空事业;在通信方面,建立以卫星、光缆为主要传输手段的长途传输网和以程控为主体的电话网,力争到2000年在西藏形成方便、迅速、高效的通信网络,实现县县电话程控化,80%的县进入全国长途自动交换网。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
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西藏自治区将在国有企业、农牧业、宏观调控体系、流通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加快改革的步伐。在改革国有企业方面,探索将现有企业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流通体制的改革方面,推进价格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建立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政体制,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力求在体制上与全国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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